1. | 通报成员:黑山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经济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液体或气体燃料热水锅炉。
ICS:[{"uid":"97.100.40"},{"uid":"91.140.65"}] HS:[{"uid":"8403"}] |
5. |
通报标题:液体或气体燃料新型热水锅炉效率要求规则手册,黑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规则手册规定了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400kW的液体或气体燃料热水锅炉的有效效率水平、合格评定程序和标志相关基本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只有满足本技术法规的要求,才能提高安全性和客户保护,并确保液体或气体燃料热水锅炉能够投放市场;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1992年5月21日理事会指令92/42/EEC关于液体或气体燃料新型热水锅炉效率要求。 |
9. |
拟批准日期:
已批准 拟生效日期: 2016/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已经生效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