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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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产品
ICS:[{"uid":"67.220"}] HS:[{"uid":"9812"}] |
5. |
通报标题:管理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产品中调味配料标签的法规(1页,中文,可获得英译本)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法案》第24条的第2段,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提议管理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产品中的调味配料,包括出售给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调味品的标签。通报的措施适用于包含调味配料的预包装食品添加剂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信息 |
8. | 相关文件: 《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15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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