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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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踏板车手和冰鞋、滑板和旱冰鞋使用者的个人眼睛防护;其他(HS 900490)。
ICS:[{"uid":"97.190"}] HS:[{"uid":"9004.9000"}] |
5. |
通报标题:自行车、滑冰、滑板和轮滑中使用的防护头盔的眼睛防护装置的法定检验提案页数:2/2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随着自行车、滑冰、滑板和轮滑作为娱乐活动的流行,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要求自行车、滑冰、滑板和轮滑中使用的防护头盔上的眼睛防护装置应符合安全标准,以保护消费者的眼睛免受撞击危险。合格评定程序是产品认证注册(RPC)计划(模式II+IV、II+V或II+VII)或型号核准批次检验(TABI)。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 CNS 13371。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0/0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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