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卫生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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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放射性药物;药品; 中成药和传统药物。
ICS:[{"uid":"11.120.10"}] HS:[{"uid":"3004"}] |
5. |
通报标题:1.放射性药品标签法规 2.药品(西)包装标签法规 3.中成药及传统药物包装标签法规页数:2/2/2 使用语言:汉语和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本技术指令规定了进入中国澳门市场的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和容器标签规范; 2.和3.这两份技术指令规定了进入中国澳门市场的所有药品、中成药和传统药品的包装或内包装标签规范。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1.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公报No. 22系列II,卫生局公告,2005年6月1日技术指令 No. 1/2005 https://images.io.gov.mo/bo/ii/2005/22/avisosoficiais-22-2005.pdf 第211-212页 2.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公报No. 32系列II,卫生局公告,2005年8月10日技术指令No. 3/2005 和No. 4/2005 https://images.io.gov.mo/bo/ii/2005/32/avisosoficiais-32-2005.pdf 第11-13页 |
9. |
拟批准日期:
2005年6月1日(放射性药品) 拟生效日期: 2005年8月10日(药品、中成药和传统药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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