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认证机构(BPJPH)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和饮料; 传统药物和健康补充剂;医药产品;化妆品;化学产品;基因工程产品;服装、头饰和配件;家用电器;穆斯林礼拜设备;文具和办公设备;风险等级为A、B和C的医疗器械产品。
ICS:[{"uid":"11.040.99"},{"uid":"11.040"},{"uid":"35.260"},{"uid":"61.020"},{"uid":"67.040"},{"uid":"11.120.10"},{"uid":"97.03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宗教事务部长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草案页数:101 使用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包括强制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特别是由清真保险机构或其它BPJPH 清真机构颁发的清真证书所证明的产品。本草案包括不同过渡期的强制清真产品认证 阶段 产品 过渡期 a.食品和饮料产品 2019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7日 b.传统医学和健康补充剂 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 c.药品(免费药品或非处方药和限量免费药品) 2021年10月17日-2029年10月17日 d.处方药,不包括精神药物 2021年10月17日-2034年10月17日 e.化妆品、化学产品和基因工程产品 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 f.服装、头饰和配饰 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 g.家用电器、穆斯林礼拜设备、文具和办公设备 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 h. 风险等级为A的医疗器械产品 2021年10月17日-2026年10月17日 i. 风险等级为B的医疗器械产品 2021年10月17日-2029年10月17日 j. 风险等级为C的医疗器械产品 2021年10月17日-2034年10月17日 k.非清真原料或非清真加工的药品、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 由相关立法管理 •截至2019年10月17日,没有清真证书的产品仍可以在印尼市场进入、分销和交易。 产品必须有营销授权、商业许可证和/或进口许可证。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信息足以保证穆斯林消费者的清真完整性。作为一个穆斯林国家,我们努力为我们的公民提供一个可靠的系统,满足他们对清真产品保证的特殊要求;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法案 No. 33 /2014清真产品保证法 •关于实施法案 No. 33 /2014清真产品保证法的政府法规 No. 31/ 2019。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