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BSJ)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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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商品标签;一般商品包装和分销(ICS 55.020)。
ICS:[{"uid":"55.020"}] HS:[{"uid":"9801"}] |
5. |
通报标题:预包装商品标签标准规范-第2部分:特殊要求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待售商品标签上的信息要求、此类信息的显示方法以及必要时使用的措辞和计量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以非包装、开放式或无盖包装形式出售的商品; 2.在有或没有包装的情况下在购买者在场的情况下称量或计数的商品; 3.非零售包装商品; 4.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地区标准规定了不同或附加信息的商品或商品类别; 5.符合出口国标签标准或法律要求的仅供出口商品; 6.运输容器上的标志; 7.非零售的商业数量商品。 |
7. | 目的和理由:本标准取代JS 1第20部分:1988-牙买加商品标签标准规范-第20部分:预包装商品标签。许多零售商品通常由制造商、包装商或零售商预先包装销售,因此人们认识到有必要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本标准旨在:1.帮助买方或消费者根据对商品的性质、质量或用途的理解做出明智的决定; 2.使制造商或零售商能够在销售点以真实、翔实和非欺骗性的方式描述商品;3. 缩小不同类别商品标签存在的混淆。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安全;质量要求;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预包装商品标签标准规范公告-第1部分:一般要求,将公布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文件作为牙买加强制标准规范公布并且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06/30 拟生效日期: 2020/12/3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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