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中型燃烧设施
ICS:[{"uid":"13.040"},{"uid":"27.060"}] HS:[{"uid":"84"}] |
5. |
通报标题: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限制中型燃烧设施某些污染物空气排放的指令提案(COM(2013) 919最终文本)(19页+7页附录,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指令提案通过规定欧盟范围排放限值(按燃料类型区分)和监测责任制定了中型燃烧设施二氧化硫、氧化氮和颗粒物空气排放的控制规则 |
7. | 目的和理由:本提案制定了中型燃烧设施规定,旨在填补现行法律空缺。提出了控制污染物空气排放,减少污染物引起的污染和潜在人类健康与环境危险最低要求。 |
8. | 相关文件: 以下法律文件包括的中型燃烧设施不在本指令提案范围以内: 1.指令2010/75/EU第III章或第IV章包括的燃烧设施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0:334:0017:0119:EN:PDF 2.依照指令2009/125/EC 批准的实施措施包括的能源相关产品,该实施措施规定了指令提案附录II列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85:0010:0035:EN:PDF 3.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069/2009批准的实施措施包括的燃烧设施,该实施措施规定了指令提案附录II列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00:0001:0033:EN:PDF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6月底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对于新燃烧设施规定从2018年6月开始适用,对于额定热输入5 MW以上的现有燃烧设施从2025年1月开始适用,对于额定热输入5 MW及以下的现有燃烧设施从2030年1月开始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