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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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添加剂
ICS:[{"uid":"67.220.20"}] HS:[{"uid":"98.12"}] |
5. |
通报标题:关于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2-1995)的牙买加标准规范页数:27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在什么条件下食品添加剂可以在所有食品中使用,并且提供了一份公认为适合于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列表。本文件适用于所有的食品,包括那些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7. | 目的和理由:规定在各种食品归类中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是确保其所有用途的添加剂摄入量不超过其每日允许的摄入量(ADI),从而为消费者提供食用的安全、优质食品。 |
8. | 相关文件: 关于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2-1995)的牙买加标准规范的通告将发表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公告、规则和法规的增刊上。批准时,本文件将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牙买加标准规范发表,并且将可供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公告、规则和法规的增刊中公布的日期 拟生效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公告、规则和法规的增刊中公布日期后六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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