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无线电研究院(RR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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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移动站
ICS:[{"uid":"33.07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广播和通信设备的合格评定”修正草案(2页和13页,韩语,没有英语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第一项修订是阐明与“无线发射和接收组件”相关的术语增加“不提供给最终消费者”的短语; -第二项修订是仅在频段由拍卖和/或竞争指定的情况下,对改变其频段而无硬件变化的无线设备用“改变声明”代蘀“合格评定”缓解管理。 |
7. | 目的和理由:缓解 |
8. | 相关文件: RRA公告No. 2014-5(2014年1月21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3个月以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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