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2. | 负责机构:酋长国标准化与计量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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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归类为清真的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 |
5. |
通报标题:清真化妆品的要求页数:1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草案论述了清真化妆品的原则,并且基于此规定了包括接收、制备、加工、储存、包装、贴标签、控制、处理、运输和分销的,在化妆品供应链每个阶段的清真化妆品行业应当遵守的(通用和特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标准# UAE.GSO 1943中提到的所有类别的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以及所有类型的组织机构,不论其规模和复杂程度。本标准将是清真产品计划的一部分。 |
7. | 目的和理由:阿联酋(UAE)是世界化妆产品的主要消费者,而该消费者的大多数是由主要关注清真问题的公民、居民和游客代表的穆斯林。由于清真产品不仅确保了清真性,而且同样也确保了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所以除了穆斯林,非穆斯林同样也有选择清真产品的倾向。因此阿联酋的市场上有许多声称为清真的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然而没有可以检查这些产品的清真性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国家标准。鉴于此,制定本标准,其中的术语“清真”用作绝对术语。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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