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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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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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畜产品标签法规页数:34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畜产品标签法规已被修订以简化贴标签方法及防止责任人混乱。使净含量热量标签、警告标签、营养含量标签标准与食品标签标准保持一致:净含量热量标签从一份的热量改为净含量热量。增加了报告缺陷和/或掺假畜产品的联系点及关于警告标签的咖啡因信息。修改了畜产品次级标准中营养含量标签,与食品标签标准保持一致。反映了“畜产品加工标准和成分规范修订草案”规定的新类别:修改了类别名称:“酱肉”等。畜加工产品类别中的“天然肠衣”从“天然”定义中分了出来。规定了新类别一份标准:“发酵香肠”等[表 3]。改进了标定含量和实际数量之间的容许误差[提案-附录2]。 [附录2]修改了标定含量和实际数量引起的短缺量容许误差,按类别重量和容量分类。反映了最新修订的韩国营养摄入量标准和营养标准图。依照2010年修订的韩国营养摄入量标准实施。在易碎标志生产商代码中包括“世宗特别自治市”。对于新设立的“世宗特别自治市”,新的城市代码(17)添加到易碎标志“生产商代码”的“省市号码”。 “大量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的定义补充进营养成分标签。修改了营养成分清单中的错误:详细的标签方法。通过把“营养突出标签”分为相应“大量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的各种营养说明了营养成分水平的差异。扩大了受标签法规管制的畜产品类别,包括加工即食肉产品的分销商生产和/或销售的加工肉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及促进公众健康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通报No. 2013-264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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