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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EU/688
2019-10-2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ICS:[{"uid":"43.140"}]      HS:[{"uid":"8711"},{"uid":"8712"}]
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执行法规(EU) No 901/201关于将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型式核准程序模板调整为符合欧洲5级环境标准和欧洲5+级环境标准



页数:3页+附录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法规(EU) 2019/129除其它修订外提出了对车载诊断(OBD)系统以及适用 于测试类型I(冷启动后尾气排放)、测试类型IV(蒸发排放)和测试类型V(耐久 性测试)的排放限值的新要求的交错实施。按照这一时间表,环境标准欧5将分两个 阶段实施:第1阶段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随附的实施草案在管理型式核准模板中详细说明了哪些车辆符合第1阶段(称为“欧 洲5”环境标准),哪些车辆符合第2阶段(称为“欧洲5+”环境标准),以便于 型 式核准过程,并允许国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识别。
7. 目的和理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 2019/129 根据(子)类别对L类车辆规定了实行欧5限值的交错时间表。 因此,欧盟委员会现在通过本执行法规规定了行政规定,以促进在型式核准过程中和在道路上在适用日期之前识别符合新欧5要求的车辆。
8. 相关文件: •2013年1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 No 168/2013 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督(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3R0168&from=EN) •2019年1月1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 2019/129修订法规 (EU) No 168/2013 关于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型式核准欧5标准的实施(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9R0129&from=EN) •2014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EU) No 901/201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 No 168/2013 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督管理要求(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4R0901&qid =1561726643941&from=EN)
9. 拟批准日期: 2020年1月
拟生效日期: 2020年2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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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执行法规(EU) No 901/201关于将两轮和三轮及四轮摩托车型式核准程序模板调整为符合欧洲5级环境标准和欧洲5+级环境标准
法规(EU) 2019/129除其它修订外提出了对车载诊断(OBD)系统以及适用 于测试类型I(冷启动后尾气排放)、测试类型IV(蒸发排放)和测试类型V(耐久 性测试)的排放限值的新要求的交错实施。按照这一时间表,环境标准欧5将分两个 阶段实施:第1阶段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随附的实施草案在管理型式核准模板中详细说明了哪些车辆符合第1阶段(称为“欧 洲5”环境标准),哪些车辆符合第2阶段(称为“欧洲5+”环境标准),以便于 型 式核准过程,并允许国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识别。

通报原文:[{"filename":"EU688.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91028/EU68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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