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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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食品
ICS:[{"uid":"67"}] HS:[{"uid":"98.01"}] |
5. |
通报标题:预包装食品调味成分标签管理法规页数:2页 使用语言:汉语,英语译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案第23条,食品药物管理署(FDA)提出管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报的措施适用于包含调味剂的预包装食品。调味剂通常由几十至几百种化合物制成。考虑到在食品容器或外部包装有限的空间很难标明每种成分,FDA提出在添加了调味剂时使用术语“调味剂”,在调味剂是天然的时使用术语“天然调味剂”。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 |
8. | 相关文件: 食品卫生管理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3/09/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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