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 2019/1966,修订并更正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1223/2009化妆品条例的附件II、附件III和附件V,将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从附件中的限制或授权物质清单中删除。
该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第20日生效。其中条例第1条自2020年5月1日起适用,条例附件II第(1)(a)和(2)(b)点自2019年6月11日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