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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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
5. |
通报标题:“化妆品法案实施细则”修订案页数:92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销售标明或/和宣传用于幼儿或儿童的化妆品的人有义务起草并保存证明 每件产品安全的记录文件。 |
7. | 目的和理由:根据修订后的化妆品法案修订和制定法规。 |
8. |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通报No. 2019-384(2019年8月19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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