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泰国污染控制部门(PCD)发布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国家实施计划草案2021-2025草案,但尚未定稿。该计划审查了目前和拟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
该草案包括改善法规执行的计划,其中包括:
1、计划将几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类,其中包括根据泰国主要化学法 (《有害物质法》(HSA))将PFOA(全氟辛酸铵)归类为“有害物质”;
2、采取更多措施来控制全氟辛烷磺酸,聚溴二苯醚(BDEs)和短链氯化石蜡(SCCP),这些措施被归类为《HSA》中的第三类危险物质(较高的危险程度–需要注册和许可证);
3、计划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及其在食物中的允许含量设定限制。
当局还计划调查在缺乏信息的行业中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作为阻燃剂的情况,包括:
1、纺织品;
2、汽车;
3、橡胶/硅树脂;
4、建筑材料;
5、电器产品。
POPs追踪
该草案表示,政府将在任何要求下通知制造商提供产品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信息,公司将需要在产品标签上使用标记来表明这一点。
当局还将研究现有模型并开发新模型,以追踪整个供应链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这将帮助他们管理该物质的风险,并监测其对人类,动物,植物和环境的影响。
全氟辛烷磺酸的管理
该草案阐明了政府打算如何开始管理PFOS及其盐类和PFOSF。
当局计划:
1、确定不再积极销售的产品中的物质(例如消防泡沫)的存在,并提出建议/建立指导方针来管理这些产品;
2、探索适用的技术来处理包含它们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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