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无线电研究院(RR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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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移动通信无线电设备
ICS:[{"uid":"33."}]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电信服务无线电设备技术要求的草案页数:35页 使用语言:韩语,没有英语版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发布在1710~1745兆赫、1805~1840兆赫、2500~2540兆赫,以及2620~2660兆赫移动通信范围,使用正交频分多址(OFDMA)和单载波频分多址(SC FDMA)方法,20兆赫带宽的技术要求; -修订在1710~1745兆赫、1805~1840兆赫、2500~2540兆赫,以及2620~2660兆赫移动通信范围,使用正交频分多址(OFDMA)和单载波频分多址(SC FDMA)方法,5兆赫和10兆赫的技术要求; -为了避免邻近带宽内的干扰和修订发射机无用发射的条件,修改无线宽带(WIBRO)的无线设备技术要求的移动通信范围。 -详细规范遵照3GPP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协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3/09 拟生效日期: 2013/09,或稍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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