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NHK信息,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Commission, PPC)决定,随着企业在进一步扩大个人信息使用的过程中数据使用条件的日益严格,将对法人的罚款金额上限值提高至1亿日元(折算约657.2万元人民币),并制定了强化处罚条例的方针。
以被称为GAFA(Google、Amazon、Facebook和苹果)的IT巨头企业为首,企业对个人信息使用的情况逐渐扩大。基于这种情况,日本PPC严格规定了企业对互联网的ID和浏览记录等数据时的使用条件,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修正开展了研究探讨。因此,PPC作出了加强对违反法令情况的处罚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对于违反委员会规定的情况,罚金从现在的上限为30万日元提高至上限为100万日元;
2. 对于向委员会作出虚假报告的情况,罚金从现在的上限为30万日元提高至上限为50万日元;
此外,对于此前与个人罚款同等金额的法人罚金,其上限额提高至1亿日元。
委员会将于三月上旬向国会提交涵盖上述内容的法律修正案,力争在本届国会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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