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TTB)[85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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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烟草、烟草制品及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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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烟草制品及加工烟草的进口许可证要求,以及关于烟草制品、加工烟草及卷烟纸和过滤嘴的其它要求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联邦纪事上这个问题的其它部分,通过暂定规则,烟酒税收贸易局(TTB)通过将新许可证的持续时间从三年延长到五年,修订其关于烟草制品和加工烟草进口许可证的法规。根据过去的十年中其在管理和实施进口许可证方面的经验,TTB认为通过将许可证期限延长至五年,其在仍然可以达到限期许可证目的的同时,能够获得行政效率和减轻对行业成员的负担。该暂定规则同样还通过修订烟草制品“生产商”的定义,做出了几个技术更正,以反映最新的法令变化,并且通过修订对大雪茄烟销售价格参考的修订,编入了在先前的TTB暂定规则中公布的说明。最后,在这个问题的其它部分公布的该暂定规则编入和重新发行了TTB关于烟草制品进口许可证的法规,以及烟草制品及卷烟纸和过滤嘴的最低生产和标志要求,并且作为结果,该暂定规则取代了原先在1999年公布的暂定法规。在联邦纪事上这个问题的其它部分公布的暂定规则中的法规条文作为本法规提案的条文。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3/08/2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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