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公共事业局(PUB)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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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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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2013年的公共事业(供水)法规修正草案。批准时通告将在新加坡共和国的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现行的家用洗衣机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MWELS)将修订,要求一个1-标记号的最低用水效率级别。只有注册并且根据MWELS标有至少1-标记号及更高的最低用水效率级别的洗衣机才将允许在新加坡销售和供应。本修正案将从2014年4月1日起生效。背景:新加坡的家用洗衣机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MWELS)是在2011年10月1日采用的。根据该计划,此类洗衣机在可以销售或供应之前必须注册并标示,以提供关于其用水效率等级的信息。0/1/2/3标记号的等级系统用于反映此类洗衣机的用水效率等级。详情请参见PUB的网站http://www.pub.gov.sg/wels。 |
7. | 目的和理由:采用家用洗衣机最低用水效率要求作为新加坡在节水方面努力的一部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告将在生效日期前公布 拟生效日期: 2013/0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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