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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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车和客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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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关于欧盟铁路系统“车辆-机车和客运车辆”子系统互用性技术规范的法规草案页数:19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在附录中规定了机车和客运车辆互用性技术规范(TSI)。互用性技术规范(TSI)为: a.说明了适用范围(第2章); b.规定了领域及与其它子系统接口基本要求(第3章); c.规定了子系统及与其它子系统接口必须遵守的基本技术规范(第4章); d.确定欧洲规范(包括欧洲标准)必须包括的互用性组件和接口,必需完成铁路系统内部的互用性(第5章); e.一方面规定了(考虑到各种情况)用于评定合格或互用性组件使用适宜性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了子系统的“EC”检验(指令2008/57/EC第18条)(第6章); f.说明了TSIs执行策略(第7章); g.说明了操作和维护上述子系统及执行TSI相关人员必需的专业资格与岗位健康安全条件(第4章)。 |
7. | 目的和理由:致力于欧盟铁路系统互用性。促进、改善及发展欧盟与第三国的国际铁路运输服务。开发欧盟铁路设备和服务市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4/03/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2014年7月1日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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