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基础设施与交通部 车辆安全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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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轻型客车和轻型商用车辆制动辅助系统
ICS:[{"uid":"43."}] HS:[{"uid":"8703"},{"uid":"8708.30"}] |
5. |
通报标题:制动辅助系统法规影响声明页数:9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政府现通过澳大利亚设计规则(ADRs)检查澳大利亚的新轻型车辆制动辅助系统(BAS)监管案件。这些车辆属于ADR 类别 MA、MB、MC和NA。提议制定的ADR采纳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法规13-H(关于轿车制动核准的统一规定)中包括的制动辅助系统(BAS)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如第6项所述。提案提出了应对澳大利亚交通伤害问题的正常ADR制定程序。如可能,ADR与联合国标准一致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商定 拟生效日期: 待商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3/07/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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