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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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子设备和电器
ICS:[{"uid":"97.030"},{"uid":"17.220.20"}] HS:[{"uid":"84"},{"uid":"85"}] |
5. |
通报标题: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NOM-032-ENER-2013: 电子设备和电器最大待机功率。检测方法和标签页数:19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报的标准草案规定了电子设备和电器最大待机功率。还规定了在墨西哥销售的产品能效标签应包含的信息,以响应此类产品的能效和节能需要。标准草案适用于以下单相电压100 至 277V AC(50 或60H)、在墨西哥销售的国产或进口电器和电子设备:数字电视适配器;接收有线、卫星或网络电视信号的机顶盒;影像再现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影印机和多媒体设备;微波炉;一种或多种音频功能的立式、分离或非分离式声音再现设备;带DVD (数字多功能光盘) 或HD-DVD(高密度数字多功能光盘)功能的视频再现或家庭影院设备;LED(发光二级管)、LCD(液晶显示器)、PDP(等离子显示板)或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屏幕电视。 |
7. | 目的和理由:能效和节能规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最终墨西哥官方标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18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3/07/2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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