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化妆品监管与研究中心(CCRR)主任4 工程师安娜·特立尼达·里维拉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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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蒸气产品和加热烟草制品(HTP); 烟草、烟草制品及相关设备(ICS 65.160)
ICS:[{"uid":"65.160"}] HS:[{"uid":"2403.9900"}] |
5. |
通报标题:蒸气产品、加热烟草制品补充装(Refills)和盒装(Cartridges)以及加热烟草制品电子传送设备的产品信息文件的编制指南。页数: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告为蒸气产品和加热烟草制品(HTP)行业规定了指南以及产品信息文件(PIF)编制所需的清晰的文件清单,也适用于申请对蒸汽产品、加热烟草制品补充装(Refills)和盒装(Cartridges)以及加热烟草制品电子传送设备产品注册证书(CPR)、得到食品及药品管理局许可的所有蒸气产品和加热烟草制品制造商、贸易商和进口商。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其他 |
8. | 相关文件: 第9711号共和国法-2009年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法案第11467号共和国法第144节第106号行政命令2节 |
9. |
拟批准日期:
本通告在至少一份普遍发行报纸上刊登后15天,立即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通告在至少一份普遍发行报纸上刊登后15天,立即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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