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DM)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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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谷物、豆类及其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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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大麦麦芽页数:6页/6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大麦麦芽”第5和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本法规规定了该产品应当包装在有益于健康、适当、干燥无瑕疵,确保保护和保持其特性并且适于人类食用的包装中。其应当遵照海湾标准(GSO 839),并且不得在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的转运中使用过。 本法规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如: 1.其应当不违背在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中提到的要求。 2.在该产品的标签上应当声明下列各项: - 产品名称:“大麦麦芽”; - 公制净重; - 原产国; - 适当的处理和储存条件; - 生产商、包装商,以及分销商或进口商的名称。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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