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工业建设厅(DIW)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X]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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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危险物质。
ICS:[{"uid":"99"}]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工业建设厅通报:在冠状病毒2019疾病大流行的情况下,提交由工业建设厅负责的关于危险物质的申请表和相关证书页数:6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过使用电子媒体确定由工业建设厅负责的危险物质的操作指南,促进企业家了解在冠状病毒感染大流行情况下的危险物质操作。 有意生产或进口危险物质的人员可以通过电子平台HSSS申请危险物质的注册和证书(危险物质单一提交);并保持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本通报公布在皇家公报上,于2020年4月18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预防和控制冠状病毒2019传染病,减少影响企业家和官员健康的病原体的传播。 |
8. | 相关文件: •传染病法案B.E. 2558 (2015) •工业部通报:根据工业建设厅的授权,指定危险物质商业设施的危险物质储存安全专职人员B.E.2551 •工业部通报:工业建设厅负责的危险物质登记、登记的发放和续期B.E.2552 •工业部通报:工业建设厅负责的危险物质转运许可的通报、申请许可和发放的标准、方法和条件B.E2562。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2020/04/17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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