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BSJ)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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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即时洗手液;表面活性剂(ICS 71.100.40)。
ICS:[{"uid":"71.100.40"}] HS:[{"uid":"3401.3000"}] |
5. |
通报标题:即时洗手液标准规范页数:15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牙买加标准规定了酒精类即时洗手液要求。本标准不包括非酒精类洗手液。 |
7. | 目的和理由:洗手液中所含的酒精在皮肤表面擦拭后,可有效杀死99.9%的危险细菌。建议在洗手液中的酒精浓度为60%至80%。本标准确保有一些最低标准来判断即时洗手液的性能,从而确保消费者得到的产品能够消灭对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
8. | 相关文件: 即时洗手液标准规范公告,将公布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本文件作为牙买加强制标准规范公布并且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05/05 拟生效日期: 2020/05/0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0/05/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牙买加标准规定了酒精类即时洗手液要求。本标准不包括非酒精类洗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