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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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葵花籽
ICS:[{"uid":"67.200"}] HS:[{"uid":"12"}] |
5. |
通报标题:葵花籽页数:8页/6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葵花籽”第7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草案规定产品应依照海湾标准GSO 839 “食品包装-第1部分:一般要求”的要求包装。还规定容器应适当和卫生,保持感官特性和质量。此外,产品应包装在能够防止水分流失、污染的容器中,容器应能够防止产品脱水。草案还规定了如下标签要求: 1.不违背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和GSO 150“食品有效期”中的规定。 2.以下内容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名称和文字“榨油” -生产商名称、地址和商标(如可能)-净重-种植年-原产地,如果是进口产品,进口商名称、地址-存储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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