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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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16"},{"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报标题:食品(修订)法提议草案2013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新加坡农食兽医管理局(AVA)重新审议食品法,根据一揽表12的规定对营养信息栏(NIP)格式提出编辑修订。目前,一揽表12规定的营养信息栏(NIP)格式要求营养成分单位(除能量、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以外)以“g”标明,同时规定钠、钾和胆固醇以“mg”标明。这给出了维生素和需物质(及其它营养成分)也以“g”标明的错误印象。有些维生素和需物质以微克(mcg)量添加,而其它维生素和需物质以毫克(mg)量添加。此外,还有其它常用的维生素测量形式如“I.U”(国际单位制),现在的营养信息栏(NIP)格式不影响此类声明形式。修订一揽表12,规定营养成分以微克(mcg)、毫克(mg)、克(g)或其它测量单位声明,如可能。这可以更好地处理企业目前使用的测量形式。 |
7. | 目的和理由:健康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3/08/01 拟生效日期: 2013/08/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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