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在5月18日刊登的读者投函关于食品行业必须遵守新加坡的标签要求。
根据新加坡食品法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依法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1. 食物名称/说明;
2. 由两种或多种成分制成的食品,必须说明所含成分,包括必须声明含有食品过敏原(若有);
3. 包装食物的净含量;
4. 本地生产的食品,必须注明新加坡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5. 进口食品,必须注明本地进口商、代理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食品原产国;
6. 某些种类食品的有效期,例如易腐/保质期短的食品(如乳制品)、质量会随时间下降的产品(如果汁饮料)等。
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时,这些信息对于追踪调查和召回工作至关重要,也有助于消费者在购买时清楚了解所选择的食品。
更多有关食品标签要求的信息,可浏览新加坡食品局网站:
http://www.SFA.gov.SG/food-information/label-packaging-information/general-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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