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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推迟实施新的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信息来源:SGS    发布日期:2020-07-03    阅读:49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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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1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了第29号公告,将GB 2626-2019的实施日期推迟一年至2021年7月1日。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2019年第17号公告,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中国在2019年关于新批准的国家标准的第17号公告中包括了该新标准,它将取代以前的版本GB 2626-2006。

新标准原定于2020年7月1日生效。但是,经过考虑,为了充分支持对COVID-19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并确保呼吸产品的稳定供应,SAC于2020年6月11日发布了第29号公告,将GB 2626-2019的实施日期推迟一年至2021年7月1日。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39条,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相关企业可以选择GB 2626-2006或GB 2626-2019作为执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器。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器,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器。

技术要求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产品的基本要求、外观检查、过滤效率、泄漏性、呼吸阻力、呼气阀、死腔、视野、头带、连接和连接部件、镜片、气密性、可燃性、清洗和消毒、实用性能、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包装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该标准的部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与2006版标准存在着技术较大的技术差异,详见GB 2626-2019附录E。

分类和标记

(1)面罩分类

按结构分为随弃式面罩、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三类。

(2)过滤元件分类

按过滤性能分为KN和KP两类,KN类只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KP类适用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

(3)过滤元件级别

根据过滤效率水平,过滤元件级别按下表规定。

过滤元件分类

面罩分类

随弃式面罩

可更换式半面罩

全面罩

KN类

KN90

KN95

KN100

KN90

KN95

KN100

KN95

KN100

KP类

KP90

KP95

KP100

KP90

KP95

KP100

KP95

KP100

(4)标记

随弃式面罩和可更换式面罩的过滤元件应标注级别,级别用本标准编号与过滤元件类型和级别的组合方式标注。示例:KN90过滤元件的标记为GB 2626-2019 KN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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