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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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洗漱用品(ICS 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关于化妆品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223/2009附件II和III页数:3/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法规草案旨在通过将脱氧熊果苷添加到附件II的禁止物质清单中,禁止脱氧熊果苷用于化妆品,考虑到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意见。此外,提出在附件III中限制染发剂和仿晒产品中使用的二羟基丙酮的最大浓度。提出的最大浓度也是基于SCCS对该物质的意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09年11月3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的法规(EC) No 1223/2009 (OJ L 342, 22.12.2009, p. 59 209)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15977955828&uri=CELEX:32009R1223 |
9.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2季度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从[日期=本法规生效后6个月]起,含有二羟基丙酮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染发剂和仿晒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从[日期=本法规生效后9个月]起,含有二羟基丙酮且不符合限制条件的染发剂和仿晒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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