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装备工业司 邮编:100804 Tel: +(86) 10 6820 5614 Fax: +(86) 1066013708 Website: www.miit.gov.cn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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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乘用车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页数:21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文件规定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核算范围、核算主体及核算方法等。本核算办法是中国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
7. | 目的和理由: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逐步降低中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推进汽车工业节能减排。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WTO散发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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