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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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人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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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页数:共5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对进口到中国的药品实施与境内生产药品相同的电子监管措施,生产企业在每一个进口药品包装上加印或加贴具有唯一性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将该码所代表药品的销售流向上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2013年12月31日前,首批目录内药品应按规定实施,2014年5月1日后目录内药品未能实施的不得进口。 |
7. | 目的和理由:阻止假药进入供应链。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年12月31日 拟生效日期: 2012年12月3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年12月30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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