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uid":"71.100"}] HS:[{"uid":"33"}] |
5. |
通报标题:关于化妆品中焦油色素标准和测试方法的法规修正提案页数:130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按照最近修订的《化妆品法案》,本法规提案规定了在生产化妆品时批准使用的色素配料,并且规定了对应的标准。因此,本法规的标题“关于化妆品中焦油色素标准和测试方法的法规”修订为“关于化妆品中色素配料标准和测试方法的法规”。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经修订的《化妆品法案》采用的化妆品配料管理制度,本法规提案旨在规定在生产和进口化妆品时批准使用的色素配料。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