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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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学防护服
ICS:[{"uid":"13.340.10"}] HS:[{"uid":"6211.39"}]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页数:7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防护服的分型、分级和标识,确立了化学防护服基本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从业人员在作业场所及应急救援工作中所需要的化学防护服。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等场合使用的化学防护服。本标准不专门提出手套、防护靴/鞋、防护面具、视窗、安全眼镜以及呼吸装置等个体防护装备的性能指标要求,除非该防护装备属于防护服整体的一部分,并提供相应的化学防护性能。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X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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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化学防护服的分型、分级和标识,确立了化学防护服基本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从业人员在作业场所及应急救援工作中所需要的化学防护服。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等场合使用的化学防护服。本标准不专门提出手套、防护靴/鞋、防护面具、视窗、安全眼镜以及呼吸装置等个体防护装备的性能指标要求,除非该防护装备属于防护服整体的一部分,并提供相应的化学防护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