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以色列WTO-TBT咨询点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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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葡萄酒(HS:2204);(ICS:67.160.10)。
ICS:[{"uid":"67.160.10"}] HS:[{"uid":"2204"}] |
5. |
通报标题:SI 1318第1部分-葡萄酒、葡萄酒饮料和葡萄酿造产品饮料:定义、名称和工艺页数:25 使用语言:希伯来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强制标准SI 1318第1部分,涉及葡萄酒和葡萄酒饮料的定义、名称和工艺。本标准应与以色列强制标准SI 1318第2部分一起解读,并基于以下国际文件: •国际酿酒操作规范(OIV); •欧盟理事会法规 (EC) No. 479/2008; •欧盟委员会法规 (EC) No. 606/2009; •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607/2009; •美国CFR 27第4部分-葡萄酒标签和广告-J部分-美国葡萄品种名称-第4.91条-批准名称清单; •美国CFR 27第24部分-葡萄酒-L部分-葡萄酒的储存、处理和精加工-第24.246条-授权用于处理酒和果汁的材料。 旧版本和新修订标准草案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根据糖分含量,为特定的加香葡萄酒产品增加新的指定名称; •在以连续法生产的起泡葡萄酒清单中增加了一个参考; •更新了葡萄酒生产过程中允许的处理和成分清单; •替换了葡萄酒饮料和葡萄酿造产品饮料的定义,以符合欧盟委员会法规 (EC) 251/2014。 本修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旧标准和新修订标准同时适用。在此期间,葡萄酒可以根据旧标准或新修订标准进行测试。 修订标准的所有部分都是强制性的。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以色列强制标准SI 1318第1部分(2018年6月); •国际酿酒操作规范(OIV); •欧盟理事会法规 (EC) No. 479/2008; •欧盟委员会法规 (EC) No. 606/2009; •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607/2009; •美国CFR 27第4部分-葡萄酒标签和广告-J部分-美国葡萄品种名称-第4.91条-批准名称清单; •美国CFR 27第24部分-葡萄酒-L部分-葡萄酒的储存、处理和精加工-第24.246条-授权用于处理酒和果汁的材料。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本修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旧标准和新修订标准同时适用。在此期间,葡萄酒可以根据旧标准或新修订标准进行测试。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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