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农林食品渔业部(MIFAFF) 环境友好农业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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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环境友好型农产品和渔产品、加工有机食品和有机农渔业原料
ICS:[{"uid":"67."}]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通报WTO关于促进环境友好型农渔业及管理和支持有机食品的法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文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法案标题由“环境友好农业养殖法案”改为“促进环境友好农渔业及管理和支持有机食品法案”。理顺了环境友好农业和食品认证系统,建立了更系统化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和无杀虫剂农业产品认证制度(标题,第19和34条);- 新规定了认证经营者和认证机构责任。增加了除收回认证以外的处罚,如当认证经营者违反法案时,撤销或中止认证标签(第22、24和27条);- 如果获悉外国政府正在操作的有机食品认证制度水平等于或高于本法案规定的韩国认证制度,则同等外国认证可以被承认(第25条);- 改进了禁止错误行为规定并澄清了认证经营者和认证机构采取的后续措施,包括随机抽查和收集样本。增加了认证经营者的罚金,加强了认证机构的处罚(第30、31、60和62条)。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提供便利,获得消费者信任,通过批准通报执行更有效的认证制度和有机农渔业原料质量认证制度,提出了环境友好农产品、加工有机食品和环境友好渔产品互相承认制度和多认证制度整合。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2/06/01 拟生效日期: 2013/06/0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内主管机关接收意见,以便寻找可能的方式将意见反映在未来的法案执行中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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