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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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用于直接供应餐饮场所食品的猪肉及猪的其它食用部分;肉和食用内脏(HS 02)。
ICS:[{"uid":"67.120"},{"uid":"67.120.10"}] HS:[{"uid":"02"}] |
5. |
通报标题:用于直接供应餐饮场所食品的猪肉及猪的其它食用部分原产国标签法规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卫生福利部(MOHW)决定管制含有猪肉和猪的其它可食用部分的产品的原产国标签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选择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09/17 拟生效日期: 202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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