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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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学品、药品
ICS:[{"uid":"71."}] HS:[{"uid":"9802"},{"uid":"30"}] |
5. |
通报标题:修订理事会规定共同体与第三国之间易制毒化学品贸易监控规则法规(EC) No 111/2005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提案(COM(2012) 521)页数:15页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提案的主要目的是扩展各成员国主管机构的权力,当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这些产品打算非法制造毒品时,阻止并扣留含有麻黄碱或伪麻黄碱的药品,并且提出了使用这些产品的出口前通知。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防止其转移到非法制造甲基苯丙胺,提出了控制含有麻黄碱和伪麻黄碱的药品。麻黄碱和伪麻黄碱是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能够容易的从含有其的药品中萃取。尽管根据理事会法规(EC) No 111/2005麻黄碱和伪麻黄碱是控制的,但含有其的药品是不受控制的。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13/12 拟生效日期: 201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9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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