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通信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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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多媒体设备和家用无线充电设备
ICS:97.180 HS:858504.4090 |
5. |
通报标题:电磁干扰技术标准修正草案页数:8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些标准旨在规定多媒体、家用无线充电设备的电磁干扰技术规范。多媒体设备集中出现在广播、通信、信息技术中。为了保护电磁环境,制定了多媒体设备的电磁干扰标准。 家用无线充电设备最近在移动电话系统中使用。但家用无线充电设备的技术标准尚未明确规定。电磁干扰标准旨在规定家用无线充电设备的技术规范,并且保护电磁环境。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3个月(预计第15条的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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