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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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准药品
ICS:[{"uid":"11.12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修订关于准药品标签的法规页数:10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并且最终促进公众健康,本法规规定了准药品的标签要求。本标签要求包括了最低限度的字母大小、制造和产品有效期的详细标示方法,以及准药品安全使用的建议。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和促进公众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20天(经修订的《药事法案》已经从2012年8月2日起生效)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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