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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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第24章- 含有烟草的产品。含有烟草的任何产品的销售包装,以及制造用于吸烟、吮吸、咀嚼或鼻吸;和/或具有此类烟草制品外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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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在新西兰采用烟草制品素包装的提案:磋商文件页数:2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磋商文件规定了政府关于烟草制品素包装提案的一般条款,包括一份其政策目标的正式声明。文件概述了素包装提案的理由,包括其如何从关于烟草控制的新西兰国内和国际政策承诺中产生;介绍了形成本次磋商一个重要部分的单独的法规影响声明,并且概述了涉及素包装的国际研究和证据基础。 本磋商文件同样还提出了许多旨在对关键问题引起反应的磋商问题。 |
7. | 目的和理由:采用烟草制品素包装提案的政策目标是进一步减少烟草行业销售烟草制品的能力,并且尤其是,防止在烟草制品和烟草制品包装上存在烟草促销和广告,以便: • 减少烟草制品和吸烟,特别是对青年人的吸引力; • 减少吸烟和烟草使用广泛的社会接受和认可; • 增加对强制性健康警告信息和图像的注意和有效性;以及 • 减少消费者可能获得有关烟草制品危险的错误认识的可能性。 与现行的烟草包装控制措施相结合,这一特定的目标通过以下各项有助于改善公众健康的更广泛目标: • 劝阻人们不吸烟,或使用烟草制品; • 鼓励人们放弃吸烟,以及停止使用烟草制品; • 劝阻已经放弃吸烟,或停止使用烟草制品的人防止复吸; • 减少人们接触烟草制品产生的烟熏;以及 • 支持新西兰达到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的国际承诺和义务,特别是涉及支持执行第11条和13条的准则制定。 本磋商程序的目的旨在为公众、卫生部门、非政府组织、企业利益相关者,以及新西兰的贸易伙伴提供机会评议本提案,在政府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之前考虑其意见。在本次磋商后政府是否决定继续进行素包装法律/法规的制定,此措施的细节将根据相关的WTO义务通报。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本磋商时期的结果将通知关于是否继续进行烟草制品素包装的政府决定。如果做出决定采用素包装制度,将适当的做出进一步的通报,为各成员提供对制定详细的法规规定评议的机会。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10/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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