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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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汞和汞合金(HS:280540,284390,285390)。
ICS:[{"uid":"73.060.99"},{"uid":"73.060.01"}] HS:[{"uid":"2805.4000"},{"uid":"2843.9000"},{"uid":"2853.9000"}] |
5. |
通报标题:行政长官决议 No.231/2020页数:1 使用语言:汉语和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禁止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口、出口和转口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所列并包含在行政长官决议 No.231/2020附表中的汞和汞合金。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遵守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有约束力的国际法文书中规定的义务。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20/12/23 拟生效日期: 2020/12//24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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