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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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药品,准药品。
ICS:[{"uid":"11.120.10"}]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药品等效性测试标准页数:48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拟修订药品等效性测试标准中的以下内容: 1.应进行给药研究,并提交其报告以影响肠溶衣产品的剂型性质; 2.判断比较溶出度的等效性,只能采用相似性因子,而不能同时采用平均溶出率方差和相似性; 3.应确定要提交的变更级别和数据,以改变制造程序和制造场所; 4.应扩大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豁免范围,以反映ICH指南M9的建立。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药品安全管理;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公告No. 2020-591 (2020年12月29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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