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基斯坦 |
2. | 负责机构:巴基斯坦标准质量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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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护肤粉PS:3973; 化妆品。 洗护用品(ICS 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005"},{"uid":"3006"}] |
5. |
通报标题:护肤粉PS:3973 ICS No.71.100.70页数:1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巴基斯坦标准于1997年5月13日由巴基斯坦标准机构通过,在化妆品和盥洗用品委员会制定的最终草案被化学理事会批准后。 本规范包括两类粉剂,即身体粉剂和面部粉剂,本规范不包括声称具有治疗作用的药用粉剂(如痱子粉)。 |
7. | 目的和理由:本规范规定了护肤粉要求及采样和测试方法。不包括婴儿爽身粉。人类健康或安全要求。 |
8. | 相关文件: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ylmLZnWAG20Yor0dM1ws72uFKTQp1yF/view?usp=sharing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9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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