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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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 |
5. |
通报标题:关于化妆品成分规范的法规页数:118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遵照《化妆品法案》最近的修订,本法规提案: 1)规定了在生产化妆品时不能使用的成分; 2)规定了包括防腐剂和紫外线遮挡剂在内的限制使用的某些成分标准; 3)颁布了成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标准。因此,本法规的标题“关于化妆品成分规范的法规”应当修订为“关于化妆品及其它安全标准的法规”。本法规规定了对于所有化妆品生产商和销售授权持有人质量检验的通用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本法规提案实施日期后1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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