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通讯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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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信设备:1999年3月9日的指令1999/5/EC(1999年4月7日的官方公报L 91/10)中提到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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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电信设备的法令(OIT)页数:3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部分修订电信设备法令(OIT)。本次修订阐明了未来将考虑作为无线电设备的干扰发射机的状况。本修订将改进干扰发射机的提供、投放市场、初始操作和使用(干扰发射机只能在官方规定的条件下使用)禁令的执行。本修订规定了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向国家安全机构提供干扰发射机。随着瑞士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法规新近的发展,在OIT规定中采用的本修订,承认符合性声明的副本可以由关于该设备符合性的一般声明取代,随附获得完整的符合性声明的地址。本修订同样还将允许市场监督机构(OFCOM)公布在市场上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信息。一项具体的条款规定了在什么条件下可能公布一份出版物,以及将公布哪些要素。本修订将允许市场监督机构对特定的设备,例如干扰发射机发布一份“一般销售禁令”。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遵循瑞士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法规的新近发展,OIT必须修订,以便更新具体的规定。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3/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2/10/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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