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040"}] HS:[{"uid":"9803"}] |
5. |
通报标题:“进口食品安全控制特别法案”修订提案页数:17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对于外国食品设施注册,应提交生产企业根据出口国有关食品法律批准、注册和申报的证明文件(法案第2条第1款): -进口商和外国食品设施经营者(设立者)都可以申请外国食品设施的续期注册(法案第2条第4款) -对于出口乳制品、加工蛋制品和消毒肉制品,应提交韩国和出口国之间已确定格式的出口健康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基于装运日期的托运货物)。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公告No.2021-117(2021年3月25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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