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科学技术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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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一般产品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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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订和补充政府关于商品标签的法令No.43/2017/NÐ-CP某些条款的法令草案页数:6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修订和补充2017年4月14日政府关于商品标签的法令No.43/2017/NÐ-CP某些条款的法令草案: •第1条:法规范围 •第2条:法规的主题 •第3条:术语定义 •第8条第2款和第4款:附加标签 •第9条第4款:商品标签责任 •第10条:商品标签上应显示的内容 •第15条:商品原产地 •第16条第3款第a项:成分,成分数量 •附录I第67组第2节,第40节 本法令生效前生产、进口和流通的标签符合2017年4月14日政府关于商品标签的法令No.43/2017/NÐ-CP规定的商品,允许流通和使用至商品标签上标明的有效期。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07年11月21日颁布的产品和商品质量法 •2005年6月14日颁布的商务法 •2011年11月30日的消费者保护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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